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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律师-工伤在家休养有工资吗?

《工伤保险条例》*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而受伤或者患有职业病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工伤的,由单位按照本单位出差食品补贴标准的70%发放住院食品补贴;经机构出具明并报经办机构批准的,工伤职工统筹区外就医的,按照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所需的交通准报销。

*三十一条职工因事故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期一般不**过12个月。严重或者特殊情况的,经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价残疾等级后,停止原**,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期满后仍需**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事故或职业病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月薪。本人工资**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

停工留薪期不能只发基本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应当按照事故伤害前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和福利保持不变,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期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明确定。停工期**过12个月的,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的停工期结论为终结论。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照顾的,由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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