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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伤被认定为工伤吗?工伤职工违纪被解雇后,是否应享受相关待遇?你想知道吗?
精神分裂症引起的自残和自伤。
是否认定为工伤。
问:
我公司一名员工表示,由于工作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等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给他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导致他患有精神分裂症,导致自残烧伤和自伤割腕,申请认定为工伤。然而,该员工在患有精神分裂症之前没有受到事故或意外伤害,也没有被诊断为职业病。这种情况可以认定精神分裂症是工伤,精神分裂症引起的割腕伤和烧伤是工伤吗?
答:
《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项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四项规定,患职业病的,视为工伤。
你们公司的员工能否认定为工伤,首先要认定精神分裂症是否属于职业病。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公布的《职业病分类与目录》,法定职业病有132种,不包括精神分裂症。
其次,要看员工的精神分裂症是否属于工作原因。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内源性精神疾病,其发病主要取决于患者自身的生物素质。伴有工伤或职业病的内源性精神病不应与工伤或职业病直接引起的精神病混淆。据你介绍,员工在患精神分裂症之前,既没有受到事故伤害或意外伤害,也没有被诊断为职业病。因此,他们的精神分裂症既不是由工伤或职业病直接引起的,也不是由工伤或职业病伴随而来的。
恶劣的工作环境可能会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从而诱发精神分裂症。但精神分裂症的主要原因在于员工自身的生物素质。因此,恶劣的工作环境与精神分裂症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能认定其精神分裂症是由工作原因引起的。因此,不能认定精神分裂症引起的自残,自伤是工伤。